昨晚冬奥会结束,老谋子的重担可以卸下一份了。
里约奥运会后,每届闭幕式都有一个缅怀逝者环节的固定环节。
粗暴如韩国,直接用类似葬礼的形式展示,东京奥运会则展现了日本的“物哀文化”;
张艺谋一直在思考中国人的生死观是什么?
所以他选了《送别》当这一环节的主题曲。
摇滚客Rockerfm,
中国式浪漫!“折柳寄情”这东方独有的送别方式,为冬奥会画上圆满的句号~#冬奥会
视频号
一百多年来,它可以算是最有名的一首骊歌。
骊歌是古代为客人离别时所做的歌,比如《友谊天长地久》。
但《送别》显然不同:歌词唱的是送别,但我们更期待的是重逢。
这也是老谋子总结的对死亡的态度:
“我想中国跟其他国家不太一样的是,对于逝去的人、对于生命,我们有属于中国人的乐观与向上。中国人对于逝者最常说的话叫一路走好,在纪念逝者的同时,我们常常会擦干眼泪,活着的人还是要好好活着。”
中国人的乐观与善良,是最近张艺谋总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即使开幕式后夫人发微博炮轰“别把张艺谋累死”。
但对老谋子自己来说,恰恰是到了知天命的年纪更要多多做事,因为每天都是和老天爷抢来的。
选《送别》,不为悲伤,而是希望。
我第一次知道《送别》这首歌,也和死亡有关。
小学课本上有一篇文章叫《爸爸的花儿落了》,至今还记得文章的最后一句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长大了”。
因为这篇课文,我知道了林海音《城南旧事》,再后来就听到了这首《送别》。
那时太小还听不懂在唱什么,只觉得有人唱出了那种“放学后去朋友家玩,到饭点了却不得不回家”的伤感。
后来陆陆续续又在很多场合听过,其实听了也没什么感觉,毕竟那时我们都很忙,在美好的未来面前,离别并不算太伤感的情绪。
这次再听到《送别》,才懂那句“初听不知曲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的重量。
《送别》其实有三个版本。
原曲是美国约翰·庞德·奥德威的《梦见家和母亲》,是一首思乡的曲子;
后来日本的犬童球溪填写了日文版《旅愁》;
李叔同在日本留学时就听过,直到1915年才填写了中文版《送别》。
因为1914年冬天,李叔同家门口站着一个人影。
“叔同,我家破产了,咱们后会有期”,来人在门外鞠了一躬,就走了。
这是李叔同的挚友许幻园。
时局动乱,许氏一朝家败,只能北上找袁世凯讨说法。
没想到再见已是13年后,曾经的“天涯五友”,有人已经去世、李叔同也堕入空门,而许幻园也没有东山再起,又过了2年,也亡于庙中。
人生之最寂寞,莫过于“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但《送别》里更深一层的“咫尺天涯,为君壮行”,一度成为“五四”后怀揣救国救民之志的学生们的精神支柱。
看过《我的团长我的团》的,应该都记得“小书虫”吧,这孩子死在战场时连鞋带都不会系。
那个年代死个人太正常了,但我总忘不了“小书虫”死时背景音乐放的《送别》。
在战场上,他只是个小兵;可正因为他是个新兵蛋子,才说出了很多老兵、甚至现在很多人早已忘记的事:
什么是问题,问题就是出错了。
错了就是不对,不对就要改。
算算看《送别》已经有一百年多年历史了。
当时间迈入新千年,唐朝的乐队改编了这首歌。
他们在原曲上加了这段词:
逝去难忘的光阴还留下多少,这个世界有故事让人情迷惑;
望远山山外山风在感动我,人生如梦梦醒时悲欢离合;
歌舞一曲送别离内心悠悠,谁又知道你看到说到的理由;
故事中的世界在慢慢告诉我,也许这样的世纪不再有。
送别音乐:唐朝 – 演义
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弄潮儿,虽然潮水退了才知道大部分人只是在裸泳。
但他们是唐朝。
想起2004年,唐朝上了央视的一个小节目,其实走个过场就行,但他们在镜头前展示了自己的一首诗。
忆昔开元全盛日,天下朋友皆胶漆;
眼界无穷世界宽,安得广厦千万间。
(《梦回唐朝》选段)
原来那个年代有点金钱之外的追求,并不会被嘲笑。
可时间快进到12年后,人们反而嘲笑唐朝在央视的“车祸现场”。
而这车祸原因,更多来自他们不肯假唱。
一切都像张楚最近上完某档音综后的采访:
我以前不明白,总觉得应该还有一些真实的东西,去了一次就明白了,所有人都在耍把式,我发现耍把式还能赚那么多钱,我操。
最后我想说说朴树的《送别》。
他唱过很多版本,最不专业的一次,也是最感人的一次。
摇滚客Rockerfm,
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朴树
视频号
开唱前他说了一段话:有时候觉得生活就像炼狱,特别难熬。在音乐里时,唱最悲伤的歌也觉得是享受。
可未开口,已泣不成声。
他哭了太多次,如果没有现场合唱团撑着,恐怕这都不算一首歌。
但很少人会觉得这是车祸现场,因为你从他的眼泪里,看到了自己。
2016年,朴树已经43岁。
即使他的对外标签是“至死是少年”,但一个再少年心性的人,到了50知天命的年纪,也会猛然意识到:
原来人生很少有远方,更多是离别。
一曲唱完,朴树和兄弟来了个长长的拥抱。
就像这则视频的评论区:
“这首歌你要投入去唱的话,几乎唱不了。”
另一个人跟帖:
“年轻时所有歌曲随便唱,长大了,经历了一些事再去听。跟唱可以,自己唱就唱不下去了。”
因为当悲伤来临的时候,不是单个来的,而是成群结对来的。
我很喜欢去搜素人表演《送别》。
有人能把你笑死:
比如这个光着膀子、抽着烟,可能谈完钢琴就要去刘华强的西瓜摊搞事的。
他的评论区很欢乐:
“你以为up怎么谈得这么入迷,都合眼了,其实是被烟熏到了”
“满足了我心目中钢琴家的幻想”
“虚假的钢琴家:纤细的胳膊,奢华没用的西装,优柔造作表情。真正的钢琴家:常年练琴强健的胳膊,为了达到最完美的状态光膀子,为了酝酿感情抽着烟。”
这位用吉他弹唱的大叔,摆满多肉的阳台是他固定的演奏地点。
他的视频没有多余的话,标题上多打的一句话,应该就是他的心情。
这则《送别》他说:长亭外古道边,相见时难别亦难人生如梦百感交集。
老哥应该唱到了一个人心里,评论区有个大汉对病妻的柔情:
“现在除了还喜欢喝点酒,该戒的都戒了,希望她活的比我久,活的比我长,我想死在她前面,不然我不知道怎么过了。”
很多时候听《送别》没啥,看评论区反而红了鼻子:
如果你为一首歌感动,只是因为你听到了自己。
比歌曲本身更感人的,是被音乐唤起的那段尘封记忆记忆。
有人怀念高考前的某一次下课,请学生唱一首《送别》的老师;
有那些没说出口的话:
有人再也听不了这首歌:
也人听着歌想重回过去:
更有人封存了最美的记忆:
人生不如意十八九,哀事;
能于之人言一二三,幸事。
唱的是《送别》,想说的是不舍。
不要“知交半零落,一壶浊酒尽余欢”;
而是“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
这或许才是它能战胜一百年时间的秘诀。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