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写写时隔一年,迷雾剧场回归的新剧——《再见那一天》。
去年夏天,由爱奇艺迷雾剧场推出的电视剧《隐秘的角落》爆火。
导演辛爽是乐队Joyside的前吉他手,剧中也频频出现摇滚乐的BGM,让广大摇滚乐迷们甚是欣慰,存在感拉满。
而这部好剧《再见那一天》,更是处处与摇滚乐息息相关。
剧中的男主有两个身份,一个是摇滚乐队的主唱:
另一个是手刃强奸犯的杀人犯:
导演直接在剧中加入了诸多摇滚乐素,剧作开头便是那首耳熟能详的《快让我在这雪地上撒点野》:
在集体大工厂的年代,男主角不肯当工人,就要玩摇滚乐,组建的乐队在临时搭建的塑料大棚里排练:
由于排练地点在居民区,经常与邻居们发生争执:
剧中的核心人物人民警察也熟悉摇滚乐:
男主甚至因为去买黑豹的一张专辑被插队而与人大打出手:
幸福感拉满,终于有一部专门拍给摇滚乐迷的电视剧了!
这部剧短小精悍,一共六集,不仅看得我热血沸腾,也让我百感交集。
它让我想起一句话:
不论生活遇到什么挫折,最可怕的不是失败,不是毁灭,而是被生活给打败。
努力活着,就是最大的摇滚。
前方剧透预警:
故事得从一场强奸案说起。
男主因为害怕风华正茂的姐姐受到工友骚扰,自告奋勇每天护送她上下班。
在他的摇滚事业蒸蒸日上的某天,他因为演出忘记了姐姐,结果就在那天晚上觊觎她已久的厂长儿子将姐姐强暴。
姐姐对他很好,在所有人都不看好他玩摇滚乐的时候,姐姐却在背后默默支持着他。
还攒钱给男主买了他一直梦寐以求的随声听:
可那天他还是忘了。
当演出散场他匆匆赶到的时候,强奸犯正提上裤子。
怒火中烧的男主开车撞向了强奸犯:
这样一来,把自己变成了杀人犯。
一审判决他死刑,缓期执行。
他在狱中质问前来探望他的全警官,父母和姐姐为什么不来。
他不知道的是,母亲因为他心急如焚,一病而死;父亲中风,瘫痪在床。
好在他在狱中表现良好,不断减刑。
最后服刑二十年,从监狱顺利毕业。
出狱那天长久以来对他倍加照顾的全警官没来接他。
出狱前两天,他听到传言,全警官被人弄死了。
重生的路还没开始走,复仇便摆在了眼前。
二十年,社会斗转星移,日新月异。
面对收银员口中的“二维码”,他环顾四周问了一句:
“扫啥?”
即使是在睡梦中,二十年监狱生活也形成了条件反射。
让他一被呼喊名字就从床上弹起来,大声答到。
二十年,乐队成员早已四散,碰巧遇到的鼓手请他吃饭,还得跟老婆编谎说“不喝酒”。
鼓手告诉他,姐姐已经结婚,嫁给了一个电子元件厂的小结巴,对方是二婚,还拖着一个女儿。
老友劝慰到,这也是好事。
男主听了一声不吭,低头吃面。
是啊,的确是“好事”,毕竟她已经“脏了”,母亲死了,父亲瘫痪,弟弟还是个杀人犯。能找到愿意娶她的,已是万幸。
男主历经辛苦找到姐姐,没想到的是,当初姐姐嫁进来的条件之一就是永世不与他来往。
走之前,她带着他去给爸妈上了趟坟,还遭到了强奸犯家人的攻击。
墓前,他让姐姐等他,给他一点时间,说自己能照顾好她。
姐姐的回答是:
二十年前,她等过了,可他没来。
当年姐姐等来的是一场强奸,是家破人亡。
分别的公车上,沉默寡言的姐姐开口:
二十年,沧海又桑田。
姐姐变了,她不再是那只心高气傲的百灵鸟,那场强暴之后,她鲜艳的羽毛从此掉了色,不得不向生活低下了头。
他也变了,曾经的飘飘长发不见了,曾经的电吉他也不见了。
他变得少言寡语,“梦想”、“摇滚乐”这样的词早已遗留在那个杀人的冬天。
他变得和和气气,路见不平拔嘴相助,即使是被打也不还手。
只为了面对警察时能挺直腰背说一句:
我没动手。
他几乎是老了,与时代脱节的二十年过去,他在社会上有些寸步难行。
出狱之后他没有着急找工作。
给父母亲上完坟之后,他只剩下唯一执着的事情。老大哥全警官死于毛孩之手,他要去寻找凶手。
为了寻凶,他省钱,吃个煎饼不加鸡蛋。
为了寻凶,他白天在工地打零工,晚上在冰天雪地里找线索。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找到了“凶手”,结果却得知全警官其实是因为脑癌晚期过世,小伙子的那一板砖,造成的只是皮外伤。
造化弄人啊。
一步错,步步错。
找到了“凶手”之后,男主生活的重心就变成了还钱。为了寻凶,他欠下六千多块,在殡仪馆打工还债。
虽然刚开始干这行连饭都吃不下,但幸亏男主想得开。
没想到干着干着,倒也干出了心得。
为了一个车祸丧生,爱唱歌的女孩儿,他研究起了新的修补方法:
旁人开玩笑说:
死人还有这么多心理活动呢?
他的回答是:
凡是经他手的,最后一程都得好好走。
二十年了,头发都没了,有一样东西却一直没变。
那就是轴。
认死理儿。
玩摇滚就死命玩摇滚,坐牢就规规矩矩坐牢,寻凶就日夜不停寻凶,干入殓师就想着把每个人都风风光光送走。
相信人的善良,是个杀人犯却比谁都老实。
寻凶的路上,他又因为见义勇为脑袋开了瓢,别人问他为什么要帮忙,他说道:
就因为这位陌生人递给他过一张纸巾,他就替别人挡刀。
相信善恶终有报,老天爷心里有数。
相信自力更生,不肯接受无缘无故的帮助。
女主为了留下他,提供给他稳定的工作,不得不出具他寻凶欠款的账单,他才愿意留下来打工还债。
轴,是真轴。
脑子纯纯的一根筋。
为了不蒸馒头争口气的这口气,他失去吉他,失去大好前程,坐了牢,死了爹妈,失去姐姐,赔了钱,最后只能与天涯沦落人相依为命。
但摇滚,说到底就是这口气。
这口气,咱出,还是不出?
To be or not to be?
这他娘的是个问题。
全剧讲的都是社会边缘人的故事,每个人的生活都充满了苟且。
女主因为被家暴而流产,失手误杀了丈夫,出狱后又差点被拐卖去深圳。
鼓手为了五百钱骗了男主两次,父亲跳楼后才向男主坦白,一切都是为了给父亲治病。
男二父母双亡,误以为自己是杀人犯,逃亡途中相依为命多年的奶奶也离开了人世,二十左右的年纪,已经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这部剧之所以优秀,是因为导演不仅仅满足于此。
他让身为边缘人物的男主,去追杀另一位同为边缘人物的男二。
二十年前,在集体经济的大背景下,脱离工厂玩摇滚的男主说白了就是个混混。
等同于社会闲散人员,几乎没有人支持他,如同过街老鼠。
面对邻居的责骂已经习以为常。
也始终得不到父亲的支持。
当唱歌赚到了钱,就连心疼她的姐姐也还是觉得唱歌赚钱是投机倒把的勾当。
二十年后,就听了几句流言,加上自己的猜测,他就认定小混混就一定是杀人凶手。
警察还没给男二下结论,男主就在心里给他定了罪。
这跟二十年前,别人对他审判如出一辙。
流言,小混混的身份,红头发的标志,警察找不见人的现实,足以让他成为一个罪人,一个杀人犯。
现实生活中有多少场这样的“审判”,我不敢想。
男主为了惩罚他,堵住了他前去医院看奶奶最后一眼的道路。
当得知了男二不是杀人凶手,男主觉得一报还一报,男二害的他没见到全警官最后一眼,他让男二没见到奶奶最后一眼,扯平。
不同的是,男二是遇到险情自卫时误伤全警官,男主却是精心谋划了一切。
这样一报还一报,真的公平吗?
男主与当初责难、举报他的邻居,又有何分别?
因为人生的不幸或者只是因为和周围的人不一样,成为社会的边缘人物,他们到底错在哪里?
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
写到这儿,不免心碎。
剧中的不少细节也非常加分。
比如二十年前的东北,乐手啃生白菜梆子:
比如勤俭持家的女主不愿意浪费一块做过实验的肉:
比如男二找不到工作,给人去当大孝子,结果被人发现有案底,白磕了一上午头不给他钱:
比如父亲跳楼自杀之后,鼓手与男主一场令人动容的哭戏。
好友投资失败,自嘲成功或者失败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过程。
男主说,自己连失败的过程都没有,直接就奔着失败去了。
好友话锋一转,说:
“什么成功失败,都是骗小孩儿的,对于咱俩来说,好好活着才是真的。”
说完忍不住落泪,刚端上来的饺子热气腾腾,大蒜却吃出了苦味。
父亲的自杀对于他来说,既是痛苦,又是解脱。
多少年来,他不肯脆弱,也不能脆弱,连哭都要笑着哭。
一场情感宣泄之后,他又立马擦开眼泪,开起了玩笑。
父亲的葬礼上,面对妻子要求数祭奠礼金的催促,他回头望了一眼男主。
或许,他的内心是羡慕的吧。
可男主的生活,真的值得羡慕吗?
他穷的只剩下“真实”,只剩下“正义”。
他几乎为了这四个字,失去了一切。
如果他不玩摇滚乐,老老实实当个工人,与姐姐一起上下班,姐姐就不会被强奸。
母亲不会病死,父亲也不会瘫痪。
如果他没有那样怒不可遏,没有撞死那个强奸犯,至少父母还能活着,姐姐或许能拿到补偿。
而不是像现在一样,紧紧地被命运扼住咽喉,面对不幸的人生毫无还手之力。
如果,可这世上哪有那么多如多。
换你,你怎么选?
是当个工人,还是当个乐手?
坐了二十年牢,他还是没变,时光剪短了他的头发,可没浇灭他内心的火焰。
剧中,他和全警官常常唱起那一首《世界》,仿佛是两个人一生最好的注脚:
“虽然世界,总是充满迷惘
既然我们勇敢,就一起拥抱疯狂。”
警察找不到的人,他要去找。
毫不相干的路人,他要救。
他将真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生活将他粉身碎骨,他却始终留着那口傲气。
他坚持着,生活就像一片大海,而没有一片大海,会拒绝走了弯路的溪流。
时隔多年,他放下了乐器,可是摇滚精神,却步履不停地奔腾在他每一滴血液里。
如同片头曲黄绮珊所唱:
“带着鲜红的印释怀,再重来。”
再见那一天,再见支离破碎的昨天。明天太阳还是会升起,重新全力以赴。
To or not to be ,他给出的回答是:
新世界就在一步之遥,只要不死,一切就还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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