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艺兴因两次购买机票未付款,被机票代理商起诉,要求其支付两次机票款2万余元。当前,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件。
据机票代理商保盛公司称,张艺兴分别于2017年5月1日,2017年5月4日通过刘某在该公司购买两次机票,票价总额为11815人民币。但在机票正常使用后,保盛公司多次催要票款未果,最终采取上诉的方式解决。
保盛公司认为,张艺兴通过其公司购买机票后正常使用,应当支付相应的机票款项,张艺兴拖欠票款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因向法院要求判张艺兴支付相应票款,并赔偿经济损失共计26235元。
对此,张艺兴方面发布声明称,公司早已支付机票款给中介刘某,但对方目前已失联。目前看来,是中介刘某收取了票款后没有及时上交给公司,而保盛公司在起诉时也并不知道对方就是艺人张艺兴,也是看了报道之后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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