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国乐少女的韩国女歌手宋素熙今天在与原经纪公司的诉讼中败诉,被判赔偿3亿韩元(约人民币176万元)。
宋素熙在2013年7月与原经纪公司签订了有效期7年的所属协议。同年10月给宋素熙开车的司机卷入了一场性侵案件,宋素熙多次和经济公司提出要求换掉这个司机,却遭到经济公司的无视。第二年2月,宋素熙的父亲成立了自己的经纪公司接管宋素熙的演艺事务,之后宋素熙的经纪公司向法院起诉宋素熙,要求她支付6亿4000万韩元违约金(约人民币375万元)。
法官表示,没有任何证据表明经纪公司是用的欺诈手段欺骗宋素熙签约,因此宋素熙在协议有效期内通过别的公司进行演艺活动违反了她与原经纪公司的协议,因此应支付3亿韩元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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