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燚专栏】没搞错吧?又是一篇“摇滚和流行的区别”?

有话直说 【冥燚专栏】没搞错吧?又是一篇“摇滚和流行的区别”?

一篇深度解读流行和摇滚区别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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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过无数次关于“什么是摇滚乐”、“什么是摇滚精神”、 “摇滚和流行的区别”这类问题的讨论,我听了十多年摇滚乐,做音乐、做乐队也有点年头,有了自己的答案,这次终于得空整理出来,愿和大家交流讨论。

(1)

这一篇我们先从音乐本身来分析吧:

摇滚乐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它所用的乐器:电吉他、电贝司、鼓是核心三大件。在这其中,尤其以电吉他失真音色的使用为重要特征,失真音色的类型和不同的摇滚乐分支风格有着紧密的联系,比如英伦、后摇、硬摇滚、Grunge、新金属、黑金属等不同风格都有各自特有的失真音色。

绝大部分的摇滚乐都以这三大件为主,那些完全不用三大件的音乐则很难被大家认为是摇滚乐。而流行歌在乐器的使用上没这种限制,一首流行歌的伴奏可以是纯电子乐器、可以是纯古典乐器、也可以是任何种类乐器的混搭,因为流行歌的重点在唱歌的人,乐器部分只是伴奏,只是一个辅助和陪衬,很多流行歌的演出现场只要歌手一人跟着伴奏带即可,甚至宁可要伴舞也不会要乐队。

摇滚乐注重乐队的整体感,而不像流行歌只突出人声的旋律。流行歌(尤其是东亚地区的),人声旋律往往是可以独立成章的,即使没有伴奏部分,旋律本身的起伏和表现力依然足够,这样也使得这类歌曲更容易被大众口头传唱,适合大众在KTV里自娱自乐。

而在摇滚乐里,人声只是整体中的一个部分,很难独立于乐器部分而存在,如果去掉器乐部分只留人声旋律,音乐的表现力将会严重受损,如果你第一次听一首摇滚乐,听到的是单独主唱的那一轨,你会不知道他到底在干嘛……

对于一些极端点的摇滚乐来说更是这样,人声本来就全是吼,去掉器乐部分那就不剩啥了……摇滚乐的魅力在现场,需要乐队形式来呈现,因此欣赏摇滚乐的最好途径是去看乐队现场演出,舞台上乐队里每个人的表现都很重要,乐手的表现相对突出;而流行歌基本上只突出歌手个人,虽然有些流行歌手的演唱会也需要乐手伴奏,但是他们一般都被隐在舞台后侧,受关注程度甚至还不如伴舞。

(二)

从根源上讲,这和东西方音乐的传统有很大关系。东亚传统音乐大多是单声部、单旋律线音乐,而西方音乐把多声部音乐从理论到作品都发展到了非常成熟的高度,注重和声、和弦色彩以及声部间的有机配合。

再说到声乐和器乐的地位差异,中国传统音乐讲“丝不如竹、竹不如肉”,而在西方古典音乐很长的一段发展历程中,器乐比声乐的地位要高得多,他们认为器乐才是最能表现音乐本身的技巧、深度、魅力和美感的最高形式,从文艺复兴到巴洛克到古典主义到浪漫主义等等,绝大部分西方经典音乐作品都是纯器乐曲。

摇滚乐作为西方文明的产物,自然也继承了西方音乐的理念。而本文所说的流行歌,主要指的是东亚地区的流行歌,这种音乐是西方流行乐传入日韩、再到港台、再到大陆这一路下来,不断被本土化之后形成的,其实西方流行音乐中也有不少注重器乐的成分,比如Blues、funk等,但这些也都在“本土化”的过程中被弱化了。两者的这种区别的另一个例证是,在很多摇滚乐里都会有大段的器乐演奏段落甚至纯器乐曲目,但是在流行歌专辑里基本不可能出现纯器乐曲目。

前面说到“流行歌重主旋律、重人声”,“摇滚乐重整体、重编曲”,造成这些特点的原因还和这两种音乐类型的创作方式的不同有关:摇滚乐通常都是在乐队排练的过程中,某个乐手出一些动机(比如吉他手编了几段riff),其他乐手再加进来,逐渐完善发展,有了器乐部分的底子再加人声旋律,因此人声旋律对于器乐部分的依赖更大。

而流行歌一般是先有了人声旋律和词,再找人配上伴奏和弦、做编曲。流行歌还有种似乎从港台那边传过来的创作捷径,找一首欧美日韩的打榜歌的伴奏,在上面重新填个人声旋律(有些只是把原旋律改改),填个中文词,然后再找人把编曲改改(歌曲结构、和声进行基本不变),这样,一首具有“国外成功单曲血统的华语新歌”就做出来了,反正中国的大众只关注唱,这招也是屡试不爽。

(三)

摇滚乐的乐曲结构是基于riff(连复段)的,什么是riff?riff是一种强调节奏感的、具有鲜明主题性的器乐段落,以ABAB、ABAC、AAAB等形式反复,大部分摇滚乐的前奏就是该曲的主要riff,不仅如此,很多摇滚乐的整首编曲就是几个riff的排列组合。riff强调的是一个短小的旋律线,往往没有明确的和弦走向(尤其是在金属风格音乐中)。在摇滚乐和电吉他的乐理领域中,riff这个词通常也包括了和弦进行。

流行歌的乐曲结构是基于和弦进行的,注重的是和弦对主旋律的陪衬和烘托作用。流行乐手在为流行歌伴奏时,一般只写出和弦名称或级数,至于具体演奏和弦中的哪些音或者用什么节奏型,则相对没那么重要。这种特点也造成流行歌的编曲部分有很大的灵活性和可替代性。比如一首流行歌经常会由不同的歌手来演绎,保留曲和词,再找人做出不同的编曲,改成不同的风格以迎合不同的场合。

摇滚乐的编曲是歌曲难以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整个音乐气质和表现力的重要来源,是该乐队风格和个性的体现,因此相对固定。拿metallica举个例子,该如何把master of puppets只保留曲和词,然后重新编曲?改是当然可以改,但如果我们把里面的riff和solo都拿掉,原曲的表现力也几乎荡然无存。对于那些极端金属而言更是这样,旋律全靠器乐来体现的,编曲一改那就等于整首歌都改了。因此摇滚乐的编曲具有更强的不可替代性。

补充一点:我说的编曲对谁来说更重要,并不是指谁的编曲更复杂、更精致。举个例子,nirvana的编曲够简单吧?如果《come as you are》这样的歌去掉编曲只留人声旋律,歌曲中大部分的表现力和感染力都没有了。而像周杰伦的《菊花台》这样的歌,编曲的技术含量比涅盘多得多,也复杂得多,但是人声旋律单独拿出来听和唱,大部分的表现力都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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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摇滚乐一般是乐队成员自己编曲,自己作曲作词、自己演奏和表演。一支摇滚乐队在其音乐生涯里通常会一直保持比较统一的风格,成功的摇滚乐队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有独创性的音乐元素,他们追求的是将自己的“风格个性”的最大化而不是“风格范围”的最大化。

相比之下,流行歌手更像是“变色龙”,尽管有些成功的流行歌手也有自己鲜明的个性,但是更多的流行歌手会根据公司要求和市场导向去彻底改变自己的风格。虽然流行音乐所塑造的偶像往往被认为是“潮流的引导者”,但流行歌里所使用的音乐元素,基本上都不是做流行歌的人首创的,只要某种从亚文化里产生的音乐元素被流行歌的制作者认为是有商业价值的,他们就会拿过来,改造成更容易被大众接受的样子来使用。

我们来看看流行歌的制作流程。首先,唱片公司会研究大众喜欢什么样的歌曲和歌手,然后围绕这个去寻找外表、唱功达标,或者有炒作点的人来做歌手,再去收购他们觉得可以大卖的曲和词,再雇来制作过成功专辑的音乐制作人来操刀,进行编曲、配器,如果有需要真人演奏的部分,再去找乐手来演奏(舞曲类的就省事了,根本都不需要乐手录音)。这种流水线式的的生产方式,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培训、包装少男少女跳唱组合的那些公司。

正因为流行歌的生产目的是为了赚钱,决定了这类歌曲要尽可能通俗易懂,让尽可能多的大众接受,能够被主流媒体传播。所以这也就决定了其内容基本上都是男女之间的那点事,或者其他能够迎合官方和大众的内容。曾经这个产业也造就了一些职业流行歌创作者,出活儿快。

摇滚乐一般来讲会更真实表达创作者真实的想法(注意,只是“一般来讲”而已),因此从内容上来讲,摇滚乐表达的东西比流行歌要更加多元化,这是从总量上来讲的,具体到每个个体则相反:某个摇滚乐队横跨几十年、出了很多专辑,但可能表达的就是一种思想,而一个流行歌手却可能每首歌、每张专辑的风格和思想都不一样(本来就是不同的人创作的么……)。

(五)

我常说,摇滚乐是个万花筒,正因为如此,要在摇滚乐中总结出一个固定模式就不太可能了。很多人喜欢拿“摇滚精神”说事,划分“真摇”、“伪摇”。到底什么是“摇滚精神”?至今没人能给出权威的定义,因为不管你怎么总结,总能找出很多反例,而且这些反例也有很多粉丝一口咬定他们就是真摇。

比如,你说摇滚精神是“爱与和平”,但很多摇滚乐表达的却是仇恨与暴力,他们的音乐和歌词会影响到现实中听众的行为,曾有摇滚现场发生过强奸、骚乱和打架致死事件,还有一些弘扬暴力的摇滚乐艺人,其粉丝中有人犯下谋杀罪行。

有人说摇滚精神是“社会责任感”,但很多摇滚乐根本不关注社会现实,只表达个人感情,只关注自己的那点一亩三分地。有人说摇滚精神是“激进和革命”,但很多摇滚乐表达的只是颓靡和享乐,比如Glam rock和Hair metal,写的大部分也不过是男女之间那点事。

有人说摇滚精神就是“堕落和放纵”,好吧……我承认这点倒是很多摇滚乐都符合,不过这只是生物本能而已,这个社会里除了极少数有自制力的人之外,绝大多数人都是一有机会就放纵啊?如果他们不够堕落也只是因为客观条件不允许而已,我想问这种东西还有必要当做一种精神来宣扬么?

有人说摇滚精神是真实,但是对于那些发达国家摇滚乐队来说,他们写的就一定是他们自己的真实想法吗?他们赚了很多钱,他们很出名,有很多美女和毒品,有豪华别墅和跑车,他们真的有那么多痛苦、绝望、失落、愤怒、自虐要表达么?他们之所以发达了几十年了还表达这些,是不是也是为了迎合一部分听众的需求,为了迎合市场需求呢?

有人说摇滚精神是反商业,但实际上,一到了宣传推广等商业化运作方面,绝大部分摇滚乐和流行歌并没有本质区别,只是在具体的手段和方式上可能有些不同。因为这背后都是唱片公司和经纪公司在操作,任何一个成功的摇滚乐队都是建立在有公司愿意给他们投资、他们能为公司赚钱的基础之上。

大家能听到的摇滚乐,即使是大部分所谓的独立乐队,都有专门的制作、包装、宣传、推广团队。发达国家这方面做的很成熟,市场也很细化,每种风格都有自己特定的听众群,有专门的公司去按照这批听众的喜好去运作乐队。

有人说了,“你说的不对,是金子就一定会闪光”,错,这句话只是处于困境中的人自我鼓励用的,而现实中,被埋没的金子不计其数。这世上有很多人有能力做出不错的作品,但是如果他们没有进入商业体制,你根本都没机会知道他们的存在,他们无法通过做摇滚乐来获得足够的回报来支持继续做摇滚乐。

恐怕只有不愁吃喝住行的富二代(而且还得是父母支持他玩摇滚),才有可能又专职做音乐又反商业吧哈哈!……造成这一切的根本原因:听众是被动的,虽然他们自以为是“无意”中接触并喜欢上某个乐队,其实是因为商业机制通过媒体把音乐铺到了他们周围。

因此,用几句“摇滚精神”来概括所有摇滚乐队显然是不合适的,只能说具体到某个乐队、甚至某张专辑、某首歌的精神是什么,才有可能说得清,这点上来讲,不同人又会有不同的喜好。

就我个人而言,我欣赏的是有深厚人文关怀的,描写感情但是并不局限于爱情的;有社会责任感的,对于一些社会现象有独特且深入的揭示的。当然,我可以说这些就是我所欣赏的“摇滚精神”,我自己的作品也在往这个方向去努力,但从整个乐坛的角度上看,能达到这样程度的即使在摇滚乐中也是少数。(Dream Theater算是其中之一,不过我从来没见过那些动不动骂别人是“伪摇”的人推崇过Dream Theater)

果酱特邀作者:刘陆伟(网名冥燚,释魂乐队吉他手、音乐制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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