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也是有代价的,你在为你的快感而负罪吗?

有话直说 分享也是有代价的,你在为你的快感而负罪吗?

你是否会因分享快感而负罪?

本文作者:歪老赵,新浪微博@歪老赵

我专门去查阅了一下,快感(pleasure)是一种人类或动物正面的、享受的精神状态。

对于人类来说,追求快感是自然的、本能的,就像水在液态时从高处流向低处,狮子饥饿时追逐羚羊,瞳孔在黑暗中极力放大遇到强光就使劲缩紧……所以当你打开各式各样的社交媒体时,肯定不乏人们对自己快感的分享:新购置的物件、和伴侣的生活点滴、突然的惊喜或者刚刚听到的笑话什么的。

当然,你也在做着同样的事。在这个获得快感已经不需要你一只手拿着长矛或石斧,另一只手还得提着快掉下去的兽皮裙,同时为了追上一只瘸着腿的梅花鹿穿越丛林的时代,分享快感就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你在为你的快感而负罪吗?

那么,还有什么让我们在分享快感的时候犹豫不决呢?在国外有个词,叫“guilty-pleasure”,翻译过来是负罪的快感。什么样的快感会让人感到自责负罪呢?我又去查阅并做了总结:一个“guilty-pleasure”一般是指人喜欢某种东西或某个东西,但是感到它在普遍观点中并没有被高度认可或者被视为不寻常甚至奇怪。

Henry Rollins,恶名顶顶的硬核朋克乐队Black Flag的主唱、演员、电视及电台主持人、作者、喜剧表演者。常常在各地进行脱口秀式的舞台演说表演,强烈的喜剧成分中常常能感受到他那熟悉的硬核态度和批判精神。在澳大利亚一次名为“Talk is Cheap”的演说表演的一个章节中,他提到了自己的负罪快感。

你在为你的快感而负罪吗?

Rollins先是讲述了自己被乐队成员们邀请去看摇滚元老KISS乐队的演出。之后身为硬核态度代言人的他又通过表示去看Kiss演出的人都是些老土古板低俗粗鲁弱智疯狂与社会格格不入的化身,侧面表达出来而对于Kiss这个高高在上又有点过时的乐队的鄙视。在演出开始后,他便听到了很多让他有负罪快感的歌(guilty-pleasure songs),最后忍不住和观众们一同附和呐喊。

你在为你的快感而负罪吗?

这种感觉是不是很熟悉?似乎每个时代每个人身边都有那么几个“那些人”:当你庆幸理发师傅手艺精湛,让你的板寸看起来毫无破绽时,身边那个穿牛仔裤的大叔留着费翔春晚上的爆炸头与你擦肩而过,你妈告诉你离这危害社会的家伙远点。

当你字正腔圆抑扬顿挫地朗诵着唐诗宋词三百首,赞叹中华文字之美的时候,同桌耳机里放过200遍的周杰伦的双截棍法,到底是从少林寺还是武当派学来的,你还没听明白就换成韩国某某组合了,你和其他同学每天一起嘲笑这个盲目的追星族。

当你抱着一摞书准备去图书馆的时候,你自然也没少跟身边的舍友讽刺那几个提着琴包穿着怪异赶着去排练的“非主流”……

日子一天天过着,你毕业了,进入生命的另一个过程,开始因为各种原因忙碌起来,突然有一天,你发现身边“那些人”好像突然变少了甚至不见了。看老照片的时候发现了留着爆炸头穿着牛仔裤的老爸,心里带着钦佩感叹他当年竟然那么时尚,嘴上却说看起来很好笑。

你在为你的快感而负罪吗?

在公交车上突然听到了从前自己嫌弃过的流行歌曲,回忆起文静的同桌的时候嘴里却忍不住跟着哼了起来,然后立刻装作什么都没发生,因为周围有好多人。

偶然在网络上看到当年玩乐队的朋友们现在竟然还在抽空排练写歌,而他们发的新歌你只敢自己偷偷带着耳机听,因为你当年去图书馆的时候已经告诉身边的人了:“他们能写出来什么玩意儿”。

后来你发现,原来你也会觉得电视上明星的穿着打扮特有范儿,在厕所里悄悄学着给自己做和明星一样的发型,小时候满大街放的歌你现在也把他们悄悄存在手机里。原来一个人开车的时候放出来跟着唱,是那么带劲儿。原来你女朋友看的电视剧剧情那么吸引你,你没忍住也下了几集补补进度,晚上被窝里看得贼乐呵。但是这些事谁都不知道,因为这都是你的guilty-pleasures,你可不想跟“那些人”一样,被周围的人孤立起来,冷嘲热讽。

你在为你的快感而负罪吗?

这么一说我也有我的负罪快感。我听过有种交友方式叫歌单识人,那么就拿guilty-pleasure songs来说说,我很快就能找到一大堆这样的歌。

先打开自己的歌单,我是个强迫症,我只收藏我最爱听的歌(pleasure songs)到我的歌单里,而且一共就400多首歌,所有歌曲都按照艺术家或者乐队分类,按字母顺序排列所以很方便。那么先找出来我会给懂行的朋友分享的:Black Sabbath、Led Zeppelin、Queen之类的乐队就被选上了,因为他们都是大神,在中国都小众,编曲技术都牛。

好,排除它们之后再降低点标准,我会给普通音乐爱好者分享的:Alice Cooper、 Aerosmith、David Bowie、Motley Crue、Motorhead、Kiss、Ozzy Osbourne等等的就出来了,你甭管他是舞台造型怪异,在国外过于出名,技术相对差一些,风格偏向流行什么的,都无所谓,反正他也不太懂。

那么去掉这些,再往里加点:Guns N’ Roses、Metallica、Pink Floyd、Velvet Revolver等等就开始杂七杂八往里面充数,不管是我很熟但是太大众化的还是不大众化但是其实我也不是很熟的都扔过去。那最后剩下的让我不太好意思分享的歌(guilty-pleasure songs)都是什么?为什么?

你在为你的快感而负罪吗?

青少年时期常听的Greenday,我没选他们因为他们后期太流行化了,我怕别人觉得我不够酷,但是我差点忘了初中玩乐队翻唱的第一首歌就是他们的《Boulevard of Broken Dreams》;还有Oasis,我没选他们是因为他们太软了,而且中国听摇滚的有一半对英伦摇滚歧视严重,我怕被人嘲笑,但是我都忘了我在英国第一次听他们的《Wonder Wall》有多震撼。

当然,我还在播放列表中找到了一些流行爵士、流行摇滚以及其他流行歌曲,我都数不清有多少次坐在电脑前,在KTV包间里,或者对着心爱的姑娘跟着它们欢唱。

我终于意识到原来给别人分享自己的快感真的需要深思熟虑,仔细琢磨。我也意识到原来私底下自己明明那么享受的东西有时候说出来却那么难以启齿,而且更多的时候不是被别人而是被自己吓倒。如果有机会去现场看他们演出,我想不管是Greenday、Oasis还是Bill Withers、Rob Thomas,我都会在台下为之倾倒,为之疯狂。

你在为你的快感而负罪吗?

就如同Henry Rollins在演说最后说,他突然发现60多岁的Kiss奉献比他同一年看的其他任何一个乐队或者歌手的演出都要投入、全力以赴并且精彩。而从心底,他也明白了自己有多尊重甚至爱Kiss,他只是怕别人觉得他不够酷,怕被孤立和特殊看待。音乐如此,整个生活又何尝不是如此。

我们和Henry一样,也都是爱面子,穷讲究的凡人。我们有本性带来的真实快感,也有自己被世俗观念“矫正”的看法;我们有认可别人的能力,也有肆意评价别人的“权利”;我们懂得去分享自己的快感,也害怕别人的看法会伤到我们;我们为自己喜欢的东西而欣喜,也为这份欣喜而感到慌张甚至负罪。

所以当我们习惯了别人裹着我们的脚说这样对我们好,就立刻去做别人的裹脚布。于是看报纸的看不起看电视剧的;开车的的看不起开坐公交的;做生意的看不起上班的;弹摇滚的看不起唱民谣的;干金属的看不起玩朋克的……

各种各样的看法雕刻了我们的观念,我们给自己的大脑的出口装了门禁,我们不停地开枪,不停地中弹,只能用掩饰和躲藏来面对生活。那天性所仅有的愉悦和享受,还常常被我们的价值观判处有罪。可真正有罪的到底是它们,还是横亘在我们心里的那堵充满胆怯和羞愧的墙?

你呢,你是否在享受着分享快感的乐趣,还是有时也在为你的快感而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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